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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410-00070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9 发布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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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9
发布日期: 2024-10-09
《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09 15:27 来源:旌德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一)起草过程。为做好政策延续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水平,在《旌德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政办〔201072号)、《旌德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政办〔201074号)、《关于印发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2012108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调整优化,起草了《办法》。《办法》起草后,于2024919日通过线上向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公安局、发改委、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反馈结果无意见。

(二)起草依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7158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203号)等法律法规,起草《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个方面二十五条。

第一个方面是总则。制定《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及工作机制。

第二个方面是保障对象的具体规定、保障方式以及保障标准。保障群体为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旌创业大学毕业生及其他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才引进等需要,需提供公租房保障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的群体;保障方式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物配租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县发改会同县住建(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核定并公布。租赁补贴标准依照县政府当年公布的补贴标准,当年未公布的按照县政府上一年公布的租赁补贴标准执行。

第三个方面是申请和审核。各类保障群体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相关部门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第四个方面是管理和退出。公租房实物保障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租赁补贴实行年审制度,经审查后符合公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的,继续保障,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租房保障。

第五个方面是监督和管理。公租房的分配、使用、退出和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个方面是附则。规定办法执行的具体时间及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