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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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409-0003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安徽省“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6 发布日期: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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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安徽省“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6
发布日期: 2024-09-06
文字解读:《安徽省“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6 15:02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我省现有国有林场100个,与周边1157个村集体相毗邻,组织开展“百场带千村”行动,实现场村合作,旨在发挥国有林场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牵动性作用,是落实“国有+集体”改革的重要抓手,能够更好的利用国有林场现有的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积极参与指导集体林经营,带动森林资源经营水平整体提升,推动解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单家独户怎么办”困境,促进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部署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林业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有关处室单位、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推行“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路径;二是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找准“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切入点,多形式多路径推进;三是坚持试点带动、示范引领,以全国国有林场试点和省级示范点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国有+集体”改革;四是坚持场村合作、互惠共赢,充分尊重村集体、林企或个人意愿和需求,合力推动实现场村增收、农民增富、资源增效“三赢”。

四、“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的主要措施

围绕森林经营、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三个方面提出场村合作的15条具体举措。一是拓展场外造林、合作经营、委托代管、项目带动、技术服务等森林资源培育模式;二是创新“场村合作+”模式,探索林业碳汇、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以竹代塑、林木种苗等绿色产业合作经营路径;三是构建保护机制共商、管护队伍共建、森林资源共管、林区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联防联控格局。

五、开展“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的具体要求

坚持“点上突破、面上推广、见到实效”思路,借力林长制改革制度优势,抢抓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政策机遇,项目化推进“国有+集体”场村合作。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内生动力。要狠抓“国有+集体”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合作模式、成果成效和典型案例。

六、开展“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的预期目标

一是建立“场村合作、共赢发展”的森林资源合作经营机制,有效带动周边集体林经营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全省森林资源提质增效。二是优化“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配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打造区域特色林业产业品牌。三是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共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联防联控工作格局,有效推动“国有+集体”森林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能治理。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省国有林管理局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1-6263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