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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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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旌德县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08 16:20 来源:安徽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效率,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旌德县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46月,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土地出让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923,通过政讯通征求县政府、发改委、科技商务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业局、数据资源局、招商合作中心、生态环境分局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929日,组织召开经开区第十五次党工委会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实施方案》议题。930,组织召开旌德县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会后整理会议要点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再次完善。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条件、审批程序、保障措施及其他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一是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旌德经开区范围内,已签订投资协议、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且投资主体有意愿的工业项目。企业技改等项目可参照执行。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对实行拿地即开工流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自愿申请、承担风险原则;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原则;重塑流程、容缺办理原则;提前服务、全程代办原则。

第三部分明确实施条件:一是项目已签订投资协议;二是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并签订《承诺书》;三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第四部分为审批程序:明确企业申请及部门联合预审阶段、项目确认阶段、项目规划设计阶段、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项目土地出让阶段、项目施工许可阶段6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同时明确4拿地即开工的程序终止情形。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配合协同;二是优化审批服务;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第六部分规定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