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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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410-00007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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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10:12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参保缴费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23〕2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8月1日起,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均按国家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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