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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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407-00162 组配分类: 行政规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规划清单】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划权责清单(2023年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9 发布日期: 2024-07-29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407-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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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规划清单】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划权责清单(2023年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9
发布日期: 2024-07-29
【行政规划清单】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划权责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7-29 17:27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责任方式 追责情形 备注
1 行政规划 工业领域专项发展规划 《中国制造2025》和《安徽省“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              /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347号第4项第1条;
2.《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工作。第九条 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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