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住建局> 基层政务公开> 保障性住房> 回应关切>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503-00051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外地户籍,在旌德工作怎么申请公租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503-00051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外地户籍,在旌德工作怎么申请公租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外地户籍,在旌德工作怎么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25-03-14 11:34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及在旌创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可根据县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房源情况,按下列程序申请、审核:

(一)申请受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旌创业大学生直接向县住房保障部门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复印件(查验原件);

2.人社部门录用批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诚信承诺书和同意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和房产情况承诺书(授权书);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受理申请后,及时完成初审工作,在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县住房保障部门。用人单位须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及时进行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