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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旌德县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4 发布日期: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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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旌德县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4
发布日期: 2024-09-04
《旌德县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04 10:05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2024年1月26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其中关于“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的部署,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和养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落实好育儿补贴政策,有助于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我县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政策依据

依据《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皖发〔2022〕14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中关于“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的部署”、市卫健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卫健人口家庭〔202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明确了8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补贴对象资格认定标准。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旌德县户籍或一方为旌德县户籍,生育子女在旌德县落户;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二是明确了家庭育儿补贴标准。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是明确了育儿补贴的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在子女3周岁以内进行申请(申请及发放时,子女户籍需在旌德县),逾期不再受理。

四是明确了育儿补贴的申报资料。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凭证、银行卡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是明确了育儿补贴申请流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旌德县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镇人民政府复核,县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

六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由单位发放,所需资金从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中解决;其他人员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由新生儿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发放。

七是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

八是明确了各镇联系方式。

四、起草过程

2024年8月,县卫健委草拟了《旌德县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稿,2024年8月29日-9月2日向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镇、各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目前内容的《旌德县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