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2024年10月19日5时许,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王圩村发生一自建房火灾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轻伤,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汲取淮南市潘集区“10.1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白地镇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场所和低设防区域,认真排查和整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推动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持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卫生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和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无水小区、员工宿舍、群租房、合用场所、“九小场所”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
1.“五实N岗”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完善,未建立行政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灭火疏散团队、技术处置团队,未落实全员“一岗双责”。
2.未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未每月分析研判火灾风险并形成评估报告,按规定填报台账记录表。
4.未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和违规住人。
(二)单位场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未严格落实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施工审批制度。
2.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会使用消火栓,未留存培训档案照片。3.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保安、护工、宿管员、商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5.卫生院、养老院、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未安排夜间专人值守,不具备夜间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6.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物业),加强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7.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疏散楼梯数量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卫生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6.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四)防火分隔不满足要求
1.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2.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3.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五)消防设施设备故障损坏
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2.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2.违规使用聚丙、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
3.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七)未建立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1.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2.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八)违规住人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2.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4.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5.居住区域内违规设置冷库。
6.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九)电源火源管控不到位
1.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4.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5.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
6.卫生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7.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8.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罐等。
9.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10.施工期间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1.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未落实报告、审批程序,未告知其他单位。
四、整治要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方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将卫生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托管机构、娱乐场所、员工宿舍、景区、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突出风险和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联合执法等形式,一家一家“过筛子”“拉网式”排查整治,对隐患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方面,要立即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尤其是要重点关注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严查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安全疏散不足、厂房分割不满足安全条件、企业消防责任不落实、员工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隐患。
(三)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各村各部门要聚焦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点排查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情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由政府挂牌督办,动员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四)无水小区方面,要全面摸排辖区无水小区,强化“无水小区”维修治理,推进“无水小区”既有消火栓系统维修改造,指导督促物业落实整改维修资金,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同时,要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组建由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合执法队,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畅通“生命通道”等行动,持续开展小区联合执法行动。
(五)动火动焊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动焊作业,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核查,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五、整治措施
(一)认真开展形势研判。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立即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判,找准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区域或场所,因地制宜,部署安排本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自查,建立健全场所底数、隐患、整改“三清单”,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市场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对照整治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消防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要开展群租房、出租房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加强涉火案件办理,从严从重查处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电动自行车火灾等相关案件。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九小场所”既要纳入属地村、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同时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也纳入行业部门排查整治范围。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监管边界模糊、监管责任存在争议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单位或场所,与之相关的各部门都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同时,镇政府要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主要行为特征,及时对其研判定性、明确监管职责。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压实消防管理责任,借鉴亳州市基层消防治理经验做法,要积极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村两委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常态化开展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确保基层消防日常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四)统筹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五)强化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村各部门要科学指导各类场所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根据不同场所火灾风险,明确各岗位员工需要掌握的消防技能,能够扑救本岗位发生的初起火灾,具备组织疏散和自救逃生能力,新入职员工必须培训后上岗。镇政府要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加强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开展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发现火情及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消防救援部门要强化辖区情况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六、工作步骤
(一)广泛部署发动(2024年10月30日前)。按照统一部署,各村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和发动。
(二)集中检查整治(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各类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严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整改难度较大的,要由政府挂牌督办、协调解决,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三)全面总结提高(2024年12月26日至30日)。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带头推进、一线排查、现场督导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紧盯关键环节,整治重点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将工作重心和精力放在排查辖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风险场所、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上。紧盯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容易造成火势扩大蔓延的关键环节开展检查,真正把风险隐患排查出来、防范到位。各村要建立工作台账,并每月定期报送镇政府,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推动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逐一实施综合整治。
(三)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整治成效。镇政府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