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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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407-0010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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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6:13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旌德县风马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闲置的问题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以听证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地点: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申请人:旌德县风马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员和记录员:

听证主持人:马学军(职务: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听证员:侯卫东(职务: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信息中心主任),赵莺娟(职务: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股负责人),吴旗红(职务: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负责人);

记录员:赵世鹏(职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

六、听证事项:旌德县风马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闲置的调查、认定及处置措施。

七、听证内容:2018年6月7日, 旌德县风马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旌德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8252018B00078。宗地四至为东至:山场;南至:山场;西至:河流;北至:河流。面积为21910.48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兼容住宅用地,交地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该宗地已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已构成闲置土地,闲置的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拟对旌德县风马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置决定:无偿收回该闲置地块。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265273

联系人:马学军

联系地址: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举行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听证举行前到我局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