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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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408-00169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2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8 发布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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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2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8
发布日期: 2024-08-08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2件)
发布时间:2024-08-08 16:04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案件名称 处罚机关 备注
1 旌德县玉溪村小红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N6YU917 汪丽霞 旌市监处罚〔2024〕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元气森林荔枝味苏打气泡水(净含量:480ml,生产日期:2023.08.06,保质期:9个月)5瓶;
3.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0.300000 0.00250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4/7/4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玉溪村小红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旌德县胖胖蛋糕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RGN95A 王成武 旌市监处罚〔2024〕1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8元整,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合计人民币5148元整。
0.500000 0.01480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4-7-2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胖胖蛋糕店涉嫌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