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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玉溪村小红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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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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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N6YU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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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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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处罚〔2024〕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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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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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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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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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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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元气森林荔枝味苏打气泡水(净含量:480ml,生产日期:2023.08.06,保质期:9个月)5瓶;
3.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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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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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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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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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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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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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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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玉溪村小红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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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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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胖胖蛋糕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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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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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QRGN9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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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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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处罚〔2024〕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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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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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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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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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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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8元整,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合计人民币5148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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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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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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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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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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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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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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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胖胖蛋糕店涉嫌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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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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