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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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10629/202407-00117 组配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白地镇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6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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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白地镇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6
发布日期: 2024-07-26
旌德县白地镇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4-07-26 10:57 来源: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7月24日 郎溪天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白综林罚决字〔2024〕第002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经依法查明,2023年3月,郎溪天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郎溪利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承接了S456绩溪至谭家桥公路旌德段工程桥梁下部结构及桩基劳务施工项目。2023年12月,郎溪天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高甲村天一组阳来山处修建了便道。经泾县森友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鉴定,郎溪天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732平方米,其中商品林地的竹林地509平方米、乔木林地(林缘空地)1223平方米,林业生产条件轻度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