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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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407-0005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4 发布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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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4
发布日期: 2024-07-24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24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旌﹞应急罚﹝2024﹞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存在局部通风机未安装开停传感器、未设置过卷缓冲装置或楔形罐道、未设置罐笼防坠装置等6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个人及单位证件复印件、询问笔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577111628X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董**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4
处罚机关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