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405-0012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5-31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405-0012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5-31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1 10:08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有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已征用土地管理的建议”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城区内已征收的土地,县征迁办在该土地上已设置了“该地块土地已征收”的明显竖桩标志。

      二、已经征用并已报批的土地,属于城区内的土地由旌阳镇政府管理,属于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待项目落地后,按规划用途组织土地供应。

       三、已经征用但未报批的土地,由旌阳镇属地社区代管。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