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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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407-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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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15:18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傅立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旌德县小三线文化遗产博物馆的提案”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博物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整合利用资源,积极引导民间力量投资文物、博物馆事业,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立博物馆,应当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旌德县小三线文化遗产”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有关申请博物馆材料: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博物馆评估机构,对举办者提供的办馆申请材料以及实际办馆条件和办馆能力,进行审核评议或评估论证,由专家或评估机构出具《审核评议意见》或《评估论证报告》,方可设立博物馆。

最后,由衷地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文化旅游工作予以关注、监督,适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你们的支持!

 

答复单位: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