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文旅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407-000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407-000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15:02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施维代表: 

提出的关于江村村板弓桥异地搬迁,保护历史文物的建议”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由于江村村板弓桥目前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同意异地搬迁,在搬迁过程中,尽可能保存原貌和历史信息。

最后,由衷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文化旅游工作予以关注、监督,适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您的支持!

 

答复单位: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