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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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407-0001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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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14:59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书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古民居肇修堂进行保护利用的建议”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古民居肇修堂2001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建筑,砖木结构,主体建筑基本保存完好,室内木质雕刻保存较完整,2012年进行过整体维修。是县内保存规模较大的清代徽派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的保护利用由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编制文物保护利用方案,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保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目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无专项资金支撑,在保护利用的前提下,建议由村民委员会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古民居肇修堂产权流转新模式,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古民居肇修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开发,大力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赠、认养等方式参与肇修堂传统村落的保护。同时我局也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同做好对古民居肇修堂进行保护利用。

最后,由衷地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文化旅游工作予以关注、监督,适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你们的支持!

 

答复单位: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