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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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407-0003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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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旌德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03 09:55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2023年6月9日,我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旌德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办[2023]26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政策实施期限已到。为做好政策延续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周边城市工作经验,起草了《旌德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一)起草过程。为做好政策延续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关于促进旌德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办[2023]26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调整优化,起草了《通知》。《通知》起草后,于2024年6月27日,在县委召开专题研究会议,会上向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征求意见。

(二)政策依据。主要依据2024年5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强调“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在确保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他们改善住房条件的新购或者再购商品房应予以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个方面二十五条。

第一个方面是总则。制定《旌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及工作机制。

第二个方面是保障对象的具体规定、保障方式以及保障标准。保障群体为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旌创业大学毕业生及其他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才引进等需要,需提供公租房保障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的群体;保障方式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物配租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县发改会同县住建(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核定并公布。租赁补贴标准依照县政府当年公布的补贴标准,当年未公布的按照县政府上一年公布的租赁补贴标准执行。

第三个方面是申请和审核。各类保障群体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相关部门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第四个方面是管理和退出。公租房实物保障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租赁补贴实行年审制度,经审查后符合公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的,继续保障,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租房保障。

第五个方面是监督和管理。公租房的分配、使用、退出和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个方面是附则。规定办法执行的具体时间及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