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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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405-0012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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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0 11:03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敏代表:

 

您(或你们) 提出的 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保障基层老年人及儿童基本就医需求”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发展方针,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19年筹资130万余元为10所乡镇卫生院配齐全自动生化、血球、尿液等检测设备,2020年利用世行贷款项目为4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了DR,2023年县财政投入200余万元用于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2015年以来我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年度结余资金可以进行二次分配,2023年我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旌德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考核合格的镇卫生院可按当年业务收支结余30%—80%的范围提取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发放职工奖励”,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职工年平均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基本持平。

关于您提出的“将基本公卫与医疗分开”的建议目前大部分卫生院难以实现,主要原因是新形势下基本公卫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且我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编制有限职工总数难以达到完全分开的基本需求。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旌德县卫健委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