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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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406-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406-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7 10:15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邱海松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老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安全管理”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中具体明确表达了对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较多的担忧,建议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加强电动车源头管理,强化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建议非常中肯。经县领导批转我局办理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加强开展相关工作。

我县地处皖南山区,也是传统的农业县。但随着经济发展,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激增,我县发展转型期特征明显。主要表现在居民点分散依旧、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居民物质文明丰富与精神文明贫乏冲突明显、道路建设持续性有欠缺等等。如前种种,体现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就出现了居民车辆保有量剧增、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等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等现象。特别是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既有他们不懂、不会的方面,也有知法不遵、懂法不守的情形。因此,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存在诸多问题。

您在议案中提及加强宣传教育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降低老年人驾驶人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对交通安全相关人(驾驶员、乘车人、行人及其他涉及交通安全管理范畴的参与者)、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路(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环(道路交通环境)的规范。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方式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是我局交管大队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之一。一直以来,我局交管大队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期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多了解、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在以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七进”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设置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粘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册、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举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同时还通过网络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社会电子屏幕不断发布或播放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和警示语。交警在日常路面巡查中,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查处时,也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其实,包括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是全社会范畴的职责。《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我们希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也能适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我们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您在提案中建议加强电动车销售等源头管理,这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关于这些问题,《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有涉及,若相关部门能逐步引导市场消化、取缔超标电动车,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进步,可以极大地消除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您在议案中提及的强化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直以来是我就交管大队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局交管大队一直以来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加强对涉及电动车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多年来,我局交管大队经常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载人、乱停乱放、擅自加装遮阳伞(篷)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同时结合我县文明创建工作,通过高峰岗执勤、路面巡查等方式,针对电动车驾驶人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20年实施的“曝光台”对电动车驾驶人的震慑作用应该说很大。前年开展的二轮电动车临时号牌登记发放工作和今年开展的三、四轮电动车临时号牌登记发放工作的有效开展,对电动车驾驶人有一定的教育、震慑作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竭尽全力遏制电动车违法行为发生。但如前所述,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驾驶人多为特定人群和处罚规定畸轻,电动车管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我们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旌德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