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公安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406-0001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406-0001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7 10:11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凤姣代表:

您提出的 “加强农村三轮车管理”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出,我县农村地区三轮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载人、逆行、饮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停放、无视交通规则等现象经常发生,多数三轮车无法上牌,也无法购买意外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付难以到位,给事故处理带来困难,给受害家庭带来极大伤害,并且提出了合理建议,非常中肯。经县领导批转我局办理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开展工作。

三轮车包含有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目前,我县三轮汽车都能上牌、购买保险,不过,因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强制的(俗称“交强险”),很多三轮汽车车主因各种原因只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交强险”赔付限制,损害赔偿这个问题确实就比较突出了。在日常交通管理方面,绝大多数三轮汽车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三轮汽车都是用于运输货物。这些三轮汽车主要通行于农村地区道路,运输木材、毛竹、建筑材料等。农村地区道路线多面广,我局交管大队囿于警力,在乡镇道路上主要以巡查为主,对活跃在农村地区的三轮汽车确实难以做到全面管理,但对三轮汽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三无”现象及违法载人、饮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是通过摸排查底、专项治理、错时巡查等措施极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在 “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七进”方式交通安全宣传中进行广泛宣传。但如前所述,因警力匮乏,有些三轮汽车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的情形确实存在。我局交管大队将继续加大农村地区的三轮汽车管理工作。

相对于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管理难度更大。众所周知,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电动自行车(俗称“电动车”)在生产、销售、交通安全监管等各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已成全国性的难题。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之所以发展到目前态势,是有其深刻内核的,经济的发展、百姓的适用,造就了一个极其庞大的产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而年产量3000多万辆。如此庞大的产业,所涉深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层面在政策制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需要全面权衡,甚至可以说需要上升到国计民生的高度去考虑。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对电动自行车办理牌证、保险没有明确规定,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也畸轻。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电动车管理难度极其巨大的。另外,电动车驾驶人有很多属老、弱、病、残人员,在路面管理中如果不配合执勤民警工作,更难处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很多工作还需要时间逐步加强。若相关部门能逐步引导市场消化、取缔超标电动车,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进步,可以极大地消除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主要规范的是符合现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指的是电池电压小于等于48伏、最大车速小于等于25公里/小时、总重量小于等于55公斤、电机功率小于等于400瓦、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二轮车辆。因此,针对我县目前社会上大量的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前述新国标的电动车,包括三、四轮电动车),除了开展登记并发放临时性的号牌以外,其他管理措施还是差强人意,无强制交强险、处罚畸轻的现状一如既往。您在议案中提及加大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力度。我局交管大队一直以来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加强对涉及包括三轮电动车在内的电动车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近几年来,我局交管大队开展了多次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同样就是针对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载人、乱停乱放、擅自加装遮阳伞(篷)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现象的。另外,我局交管大队结合我县文明创建工作,通过高峰岗执勤、路面巡查等方式,针对电动车驾驶人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下一步,我局交管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竭尽全力遏制电动车违法行为发生。

您在议案中提及,对三轮车驾驶员加强安全宣传,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教育工作力。关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前面也有所提及。一直以来我局交管大队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期对驾驶人进行一定程度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如在以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七进”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设置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粘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册、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举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将交通安全行驶作为重点加强宣传工作。同时还通过网络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社会电子屏幕不断发布或播放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和警示语。目前,随着“警保联动”、“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员”等工作的逐步推进,走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有了一定的效果。另外,我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日常路面巡查中,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人进行查处时,也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其实,包括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是全社会范畴的职责。《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我们希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也能适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我们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我们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旌德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