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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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406-0001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政府督学吕绍青解读《旌德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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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政府督学吕绍青解读《旌德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负责人解读】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政府督学吕绍青解读《旌德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13 18:59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做好我2024年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2024年6月5日,县教体局发布了《旌德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教办〔2024〕37号。为了使社会更好地了解我的幼儿园招生政策,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政府督学就《意见》进行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了《旌德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招生对象。第三部分,招生范围。第四部分,招生计划。第五部分,招生办法。第六部分,工作要求。

三、《意见》中对招生对象年龄有什么要求?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四、《意见》中对规范招生行为重点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严格招生程序,各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测试;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确定的班级规模招生,严禁大班额现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跨学期收费。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幼儿园要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面向家长的政策解读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五、《意见》中有哪些新的政策变化?

一是对新建小区的招生计划进行了详细说明。旌德县碧桂园小区附近的示范幼儿园新园投入使用后,张家坦园的部分小班和高铁分园的全部小班将搬迁到新园址,请家长根据意愿选择报名。此项举措方便了家长自主择园,为新小区家庭幼儿入园提供了便利。二是明确了政策优待适龄幼儿招生政策。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子女、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及引进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优先安排入公办园。体现了高度的人文关怀。

咨询电话:旌德县教体局教育股     0563—860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