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亡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旌德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事故可防可控”,高度重视“隐患就是事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力争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交通亡人零事故,源头隐患、事故黑点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道路交通环境秩序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研判,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通过对我镇交通事故中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分析,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一早一晚”,国省道(或与县乡村道平交路口),驾乘电动车(二、三轮)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行、随意调头、不开车灯,行人不走人行道、不靠边行走等,构成了我镇交通事故的关键因素,是道路交通安全“人、车、路、企、时”等要素中要紧盯的重点。各村及有关站所及企业要分别按照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紧抓隐患排查整改、严管严控严防,全力以赴防范亡人事故发生。
(二)属地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各村“两站两员”工作机制要实体化运行,镇派出所要梳理出各村重点路口,各村在行动期间每日安排交通安全劝导员在车流较大或安全隐患较大的平交路口开展“一早一晚”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及时劝导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牵头,各村负责)
二是全面排查本地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做到应排尽排、应报尽报、应改尽改,做到“查隐患、除隐患”常抓不懈。(农路办牵头,各村负责)
三是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户籍化管理和“银发护卫”行动,同时做好与镇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对接,售出数与新纳入户籍化管理数要做到匹配,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各村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户籍化管理统计表报黄永庆处。(派出所牵头,农路办、各村负责)
四是常态化开展上门入户警示宣传教育,做到见老年人、见车、见子女,播放典型事故视频、发放宣传画册、讲清楚驾乘电动车“三无”(无驾驶技能、无交通法规意识、无车辆保险)问题的危害性。制作“安全贴”做到兴隆镇三、四轮电动车全覆盖。(派出所牵头,宣传办、各村负责)
(三)行业监管,做到全面履职尽责
镇派出所:一是每周组织一次整治交通秩序“大兵团”聚点作战,严管严控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实现“减量控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目标;二是持续推动各村“两站两员”、“银发护卫”行动、电动三四轮车户籍化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三是结合路面巡查、事故现场勘查等形式,滚动排查道路隐患,及时推送隐患,推进整改。(责任领导:程少清)
镇农路办:对镇域范围内安全隐患较大的平交路口要按照“三必上、五必上”(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的要求限时进行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领导:强蓉)
镇小学: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在校师生驾乘电动车安全教育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学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严防发生涉校学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发生。(责任领导:程翔)
镇应急站:督促指导各村贯彻执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配合派出所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户籍化管理工作。(责任领导:程翔)
三、时间安排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为期三个月(6月-8月)。各村、相关站所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细化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攻坚行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攻坚行动有力、有序推进,成立攻坚行动领导组(附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攻坚行动期间日常工作调度。各村、相关站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跟踪问效,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协同共治局面。
(二)强化攻坚提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聚力攻坚、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紧盯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力量,全力开展好攻坚行动,注重协同作战,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取得实效、见到长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牵头常态化深入路面,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特别是聚焦重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及时高效整改到位。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特别是发生亡人事故的,将开展深度调查,倒查责任落实情况,视情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