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57号)精神,为做好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特制定了《旌德县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民政局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旌德县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根据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健康旌德建设为引领,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创建为抓手,逐步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辐射成体系”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快速增长的老年群体医疗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持续改善我县医养结合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覆盖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健康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不断增强老年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推动我县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具体措施
(一)整合医疗资源,推进“医中有养”。全县二甲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开设老年专护病房,为入住老人提供养老专业护理服务,做到“健康有人管”;入住老人一旦出现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或其他病情变化,即刻办理住院手续,由“养”转为“医”,住院期间费用全部按照医保标准报销。“医”“养”模式灵活转化,确保“小病不出院、大病早发现、急病易转诊”。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为老年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开展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养老服务,推进“养中有医”。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常态化开展日常诊疗、健康体检等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县级医院、镇卫生院等医疗资源开展签约合作,开通有序转诊、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养中有医”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医养智能化”。以旌德县智慧养老中心综合体为依托,以旌德县智慧养老全域平台为载体,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对接线上、线下护理需求,及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灵活运用“智慧医疗·助手机器人”开展辅助诊疗及线上远程会诊,通过助手机器人慢病管理系统为高血压、糖尿病等9种慢病患者提供诊疗及康复指导、提供个性化健康生活方式的分析评估等服务,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治病、病后疗养”,推进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中医作用,推进”中医药服务功能”。支持县中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推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服务宣传,推动中医药进养老服务机构,将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等融入医养结合服务全过程,提高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建设,推进“育才引才”。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在职医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志愿服务。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加强对以护理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护理专业服务水平,建设更高水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底前)。成立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任务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工作任务。县民政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创新发展试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重点汇总各相关单位创建活动文件、方案、简报、图片(或视频)等资料。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依据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任务,逐项对照自查,完善归档试点工作资料,总结试点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巩固提升试点工作,迎接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将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镇、各相关单位根据试点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创新发展试点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宣传动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深入发掘和积极培育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灵活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旌德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旌德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乐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祥蓓 县政府办副主任
方秀丽 县民政局局长
陈 源 县卫健委主任
程继勤 县医保局局长
成 员:张秀兰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万发平 县卫健委党工委委员
周晓军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
梁国靖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刘张松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杨国宏 旌阳镇副镇长
程 芸 版书镇副镇长
景建华 俞村镇党委委员
余 瑞 云乐镇副镇长
茆大富 蔡家桥镇党委委员
苏建强 三溪镇党委委员
程 翔 兴隆镇副镇长
姚小俊 孙村镇党委委员
王 群 庙首镇党委委员
王胜勇 白地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张秀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部门推进落实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适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办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并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咨询单位:旌德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563-860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