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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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402-0003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402-0003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0 17:01 来源: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问:请问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4号)精神和要求,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监测方式。要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教育、医保、卫健、水利、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发现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 核实,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和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 问:请问起草依据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4号)精神和要求要求制定本政策。

3. 问:请介绍一下文件的创新内容有哪些?

按照“部门联合筛查、集中整合交办、及时入户核查、限时反馈结果、加强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开展筛查预警。

(一)部门联合筛查。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行业部门需求提供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名单。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监测预警内容,按时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数据。数据推送方式由县乡村振兴局与行业部门协商确定。

(二)集中整合交办。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各部门推送的预警信息,经梳理比对核查后,在每月11日前将整合的预警信息反馈给各镇。

(三)限时核查反馈。各镇要及时将反馈的预警信息推送至有关村(社区),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查,逐户填写核查情况,5日内完成,经审核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镇要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监测程序,审定后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10日内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同步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对核查后不需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动态监测。


解读机关: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谭守正(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63-235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