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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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21J/202405-00268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开制度】三溪镇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9 发布日期: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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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开制度】三溪镇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9
发布日期: 2024-05-29
【公开制度】三溪镇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9 12:43 来源: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全镇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第二条  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务信息。

第三条  拟发布的政务信息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事先应与有关单位或部门沟通协调。

(一)涉及到的其他单位或部门应将其意见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回复。

(二)涉及到的其他单位或部门书面回复同意的,发布政务信息。

(三)书面回复不同意或需要修改的,与涉及到的单位或部门沟通协调。经沟通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