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德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旌政〔2017〕92号)等文件精神,一是2020年度,全县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共计奖励金额30万元; 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补助6项,共计奖励金额25.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县补助资金2项,共计奖励金额4.6万元。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59.8万元;二是2021年度,全县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共计奖励金额75万元; 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补助5项,省级科技成果1项,共计奖励金额6.83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县补助资金2项,共计奖励金额4.8万元。2021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86.63万元;三是2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分别市级考核获优秀、良好等次,获绩效补助资金13万元;四是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考核补助资金1.8万元,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10.5万元,共计科技特派员经费12.3万元;五是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4万元;六是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尾款拨付资金13.5万元。2022年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共计189.23万元。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已经完成拨付到企业。在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期间,我局多次组织力量对申报企业提供的奖励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诚信进行了审核。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后及时拨付,深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协调企业合理化配置资源,在赋予企业自主权的同时保证资金使用上依法依规。
二、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
2022年科技创新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方面进行了奖励。进一步促进了我县科技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县域自主创新能力。现将部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20年我县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该项目奖励资金为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人才建设等,有效保证了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撑。极大的化解了研发资金的压力,企业定期对研发团队的成效进行激励,更有力量地促使高效研究成果的诞生。
2、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补助奖励。2020年,我县6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进行产学研合作6项,该项目奖励资金25.2万元,主要激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利用高校科研院所智力因素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加快技术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的速度,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奖励。2020年,我县2家企业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该项目资金4.6万元,更好更快提高企业在研发设备投入,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险支撑。
(二)2021年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21年我县3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2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1家企业被推荐到省里参加评审。该项目奖励资金为7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人才建设等,有效保证了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撑。极大的化解了研发资金的压力,企业定期对研发团队的成效进行激励,更有力量地促使高效研究成果的诞生。
2、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补助奖励。2021年,我县5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进行产学研合作5项,该项目奖励资金4.83万元,主要激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利用高校科研院所智力因素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加快技术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的速度,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省级科技成果补助奖励。2021年,我县一个科技成果获省科技成果鉴定,该项目奖励资金2万元。主要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形成科技成果,不断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我县经济发展。
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奖励。2021年,我县2家企业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该项目资金44.8万元,更好更快提高企业在研发设备投入,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险支撑。
(三)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考核
2022年,我县黄山云乐灵芝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获市级考核优秀等次,获绩效奖励资8万元,旌德县格瑞菊花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获市级考核良好等次,获绩效奖励资金5万元。通过绩效奖励资金,带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提升灵芝、菊花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1、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补助。2021年,由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选派了胡如军等 14 名同志为我县科技特派员到全县14个行政村(8个脱贫村)开展结对服务,实现脱贫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工作。对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行政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共支出补助资金1.8万元。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为行政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2022年我县选派5名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到5个镇开展服务工作,省级财政工作经费共计10.5万元。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积极开展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五)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
2021年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按企业研发经费额给予15家企业补助,共补助金额4万元。通过研发投入补助,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技术攻关,同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
(六)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2022年我县实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6项,共支出项目资金13.5万元。通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效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形成产业化发展,带动地方就业。
三、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必要性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是打造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加快促进生物医药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高水平运行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全县经济快速增长,提高我县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动力。引导和鼓励本县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是争取国家、省科技计划及经费支持的地方资金基础,是国家、省考核地方政府科技投入的重要指标。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主要存在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力等。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是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动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强的资金支持。为企业更好地开展项目研发,建议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能够在规定的时间给予企业奖励,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县科技创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业富县”、“人才兴县”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区域创新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