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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05-0007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红外光电用高纯度靶材生产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4〕9号
生成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05-0007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红外光电用高纯度靶材生产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4〕9号
生成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关于安徽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红外光电用高纯度靶材生产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10:09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半导体红外光电用高纯度靶材生产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安徽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红外光电用高纯度靶材生产及研发项目位于安徽旌德经济开发区。项目租赁经济开发区健康制造产业园5号楼,升级改造净化厂房约6000㎡。车间内新建碲、镉、铟、锑高纯度靶材生产线,配套锌、锡、金靶材研发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各类高纯度靶材约500吨的产能。该项目经县经开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310-341825-04-01-922634。根据环评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方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限值。造粒、熔化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锑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镉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锑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纳入旌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接管纳入旌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酸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洗废水采取隔油+pH调节+混凝反应+沉淀+砂滤装置处理达标后接管排放。废水接管执行旌德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要求,固废不得长期存放,应定期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帐。车间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木箱经收集定期资源外售。危险废物为头尾废料、废化学品包装、废槽液及槽渣、污泥、收集粉尘、废石英器皿、废润滑油、废油桶,所有危险废物经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六)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旌德县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单位三同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202453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