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05-0005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4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解读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05-0005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4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解读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4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解读通稿
发布时间:2024-05-10 09:32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319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生态环境

二、发 布 单 位: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4年5月9日

四、发布会地点: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会出席人员: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强,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张骏

发布人:叶强

主持人: 汪红潮

六、参加媒体:旌德广播电视台、《今日旌德》、旌德政府网、旌德先锋网、旌德新闻网、旌德发布、“微旌德”公众号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起草背景

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是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排的重要手段,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进污染物减排具有明显成效。为助力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本方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坚持“统筹兼顾、分类管理、梯次推进”的工作原则,围绕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和含VOCs产品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落实含VOCs产品质量标准,源头推进VOCs排放量削减。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前,推进工业涂装领域8家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及工艺改造,原则上实现“应替尽替”。

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能替则替”。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四)主要内容

《方案》从加强替代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强化示范带动等三个方面,面向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企业和含VOCs产品生产、销售、进口企业,建立完善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实现“真替真用”。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生态环境、发改、经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替代进度滞后的企业加大督促帮扶力度,督促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对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项目,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渠道依规予以支持。

三是实施差异监管。加强技术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将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政策、VOCs法规标准体系等纳入执法培训内容,把VOCs执法检查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重要内容,有效带动提升执法能力。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对已经完成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或工艺改造的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成果,通过召开行业现场观摩会,推广绿色产品使用理念,增强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推进替代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