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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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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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牵头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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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牵头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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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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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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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水质目标管理,推深做实“一断一策”,提升旌泾交界等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率,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良率10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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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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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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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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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核,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完善“一口一档”管理台账;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开展污水直排入河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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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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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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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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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断面水质预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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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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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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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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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加强水污染治理协作,推进旌泾交界等重点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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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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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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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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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水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至2024年底,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不低于245吨、氨氮不低于8.8吨;严格建设项目新增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保障重点项目总量指标生态环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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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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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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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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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析调度,严格落实“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精细化管控要求,改善重点断面水质指数和汛期污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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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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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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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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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完善“智慧环保”水环境管理平台,强化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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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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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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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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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推进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组织编制重要河湖水污染事件“一河(湖)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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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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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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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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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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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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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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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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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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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监管,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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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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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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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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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水源地布局,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完善“一源一备” “一源多备”或联网联调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备用水源管网与在用水源供水管网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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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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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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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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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供水厂出水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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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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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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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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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3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规范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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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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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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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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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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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督促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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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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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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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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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业集聚区水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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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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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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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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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涉磷污染源监管,严格总磷污染防治,推进总磷综合治理,削减总磷环境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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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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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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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力推进城镇水生态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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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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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主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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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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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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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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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系统治理城市水环境,严格组织实施《宣城市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方案》,2024年,检测核查污水管网34.5公里,修复改造管网152.7公里,加强污水溢流整治,加强管网空白区整治,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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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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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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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力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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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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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进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回头看”,常态化开展镇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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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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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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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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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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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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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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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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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推进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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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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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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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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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系连通;启动中小河流系统治理项目,加强水土保持治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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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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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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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聚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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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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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施“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徽水河等重点流域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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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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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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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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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渔业资源监测,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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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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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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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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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布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动态更新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加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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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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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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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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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估,落实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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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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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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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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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态流量管控,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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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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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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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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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做好年度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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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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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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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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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美丽河湖建设清单,积极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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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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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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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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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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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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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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