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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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51293XX/202404-00041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监督途径】旌德县医保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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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监督途径】旌德县医保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监督途径】旌德县医保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4 来源: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4、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 滥用职权、滥施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7、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地址: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三、监督举报电话:0563-802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