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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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405-00113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警惕“特供酒”骗局!消费提示请收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2 发布日期: 2024-05-12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405-00113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警惕“特供酒”骗局!消费提示请收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2
发布日期: 2024-05-12
警惕“特供酒”骗局!消费提示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4-05-12 20:55 来源: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各类所谓的“特供酒”,这些产品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这些“特供酒”往往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严禁销售所谓的“专特供”白酒。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很可能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甚至可能是劣质酒。消费者要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保持理性,提高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购买到的是正规产品。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来选择合适的产品,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供”和“高端”,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三、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拒绝生产销售“特供酒”等违规产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