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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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311-00180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庙首镇2023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4 发布日期: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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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庙首镇2023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4
发布日期: 2023-11-24
《关于切实做好庙首镇2023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24 16:10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严防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起草《关于切实做好庙首镇2023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

2、《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

3、《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二十条。

三、起草意义

在森林火灾易发时段,认真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护林,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四、主要内容

成立庙首镇镇2023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值班制度、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严格火情监控;建立完善处置程序,严格规范纪律要求,做好后勤保障。

五、主要任务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

(三)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地坝;

(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

(五)严禁吸烟、火把照明、野炊、点火取暖;

(六)严禁爆破、电网狩猎等活动;

(七)严禁儿童和智障人员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禁火区;

(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