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各文旅企业:
根据市文旅局、县安委办工作部署,现将《旌德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6日
旌德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文旅局、县安委办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博单位、广电新闻出版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根据工作职责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广电新闻出版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指南,推动各类文旅、文博、广电新闻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职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指导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二)紧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2025年底前,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加强所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规定,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常态化开展文旅行业安全培训。各股室、二级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政策解读。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流程。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责任部门:执法大队)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旅游股)加强公共文化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公共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防控公共安全风险能力。(责任部门:公共文化股)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网络安全、设施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与安全播出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防护要求,强化广播电视网络系统风险排查和技术检测,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测评整改闭环管理,及时修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推进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支撑平台建设,健全广播电视安全传输保障工作机制。加强源头安全把关和风险防控,在拍摄制作的告知承诺环节要求摄制组对安全生产严格管理,对标《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落实主体责任,严防拍摄过程伤亡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广电股)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各股室、二级机构要聚焦重点时段文旅企业、文博单位、广电新闻出版单位的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加强联合检查,主动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运、应急、教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强化监管合力,压紧压实文旅企业、文博单位、广电新闻出版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特点,根据《全市文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要求,持续向全行业推广,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日常管理、检查督办等内容。指导各类文博单位严格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等相关制度要求,推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推进文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控制文博单位范围内使用明火,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居民居住的,要加强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电路,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博单位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文物火灾风险,以古建筑、近现代代表建筑为防范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施;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设置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完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严格施工现场用电、动火审批和监管,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时清理现场废料、垃圾等可燃物品。对工地危险区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提前做好人员救护、文物抢救保护预案和措施,有效防止坍塌、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督促文博单位服务外包和施工外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不得转嫁安全生产责任。利用文博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的,要签订双方安全生产协议,厘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任部门:文物所)
(八)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全国防灾减灾日”、“119 消防宣传月”等各类主题宣教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建立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分析安全形势,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检查,杜绝检查“走过场”“一阵风”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隐患整改闭环,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股室、二级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股室(产业股除外)、二级机构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执法大队汇总,并于每年12月8日前上报本年度治本攻坚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