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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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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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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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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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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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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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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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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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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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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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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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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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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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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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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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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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6号令)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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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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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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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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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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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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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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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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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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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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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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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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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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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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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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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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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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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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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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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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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取得建筑业资质企业、 工程监理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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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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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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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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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令第158号)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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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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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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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监督检查、城市燃气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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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燃气企业和经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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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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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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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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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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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监督检查、城市燃气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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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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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治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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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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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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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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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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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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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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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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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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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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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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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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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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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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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审查、验收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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