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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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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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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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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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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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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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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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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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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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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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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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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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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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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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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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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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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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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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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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每月填写补贴申请表,经村(居)委会、乡镇核实,报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补贴,按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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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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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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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0563-80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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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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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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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宣人社秘〔2021〕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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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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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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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供省外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等务工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核实,报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补贴,每年4月、6月、9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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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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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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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0563-80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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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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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车间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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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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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劳动者(16-59周岁)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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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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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业帮扶车间的脱贫劳动者,就业满15天以上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供考勤表、工资表,经村(居)委会、乡镇核实,报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补贴,按季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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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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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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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0563-80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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