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扑救森林火灾,根据《旌德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明确组织,责任到人
蔡家桥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挥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镇长承担主要责任,其他领导对包干区域承担主要责任,林业站主要领导对分工联系和责任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主要责任。村支部书记对全村森林防火工作承担第一责任,村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村两委党员干部、村民组长对包干区域承担主要责任。成立防火领导组,具体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1、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组长责任制,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根据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各村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火领导组,负责日常防火工作。
2、各村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防火组织,由村主任任组长的防火领导组,负责本行政村区域内的防火工作。
3.每个村委会至少落实三名森林防火巡查员,配备宣传设备,负责宣传森林防火,巡查野外用火。
4、凡在本镇内发生森林火灾(火警)的起火点所在村组要及时报告给镇防火领导组,由镇领导统一调配扑火力量,现场指挥,组织扑救。
5、出现下列火情之一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发生在县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烧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县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6、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根据扑火需要及时组成火场指挥部。火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领导组正副组长担任。火场指挥部职权:
①迅速制定扑火战术方案;
②全面指挥扑火工作;
③对参战人员实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④根据火情发展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兵力调配及救援物资申请计划;
⑤负责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
⑥负责防火安全。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对辖区范围内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人群、重点时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划定重点区域,逐级确定责任人。
1、对重点林分区域进行划分,明确责任人。
2、对频发易发森林火灾的区域(墓地、农林结合部、行政区划边界区域、交通干线两侧等)落实责任。
3、对独居老人、低保和五保户等重点人群,多重落实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防火队伍建设
1、镇防火领导组建立一支由政府部门年轻干部、林业和有关部门职工为主力的30人以上的防火队伍,负责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
2、各村以村干部、党员、民兵为主力建立一支15人以上的扑火队伍。并在扑火理论上,由林业部门进行培训,强化扑火技能。
3、镇政府将做好扑火的后期保障,包括物资供应、卫生救护、通讯畅通等工作。
四、制度落实
1、镇政府充分落实好防火值班,防火期内保证镇政府、林业站24小时有值班,林业站建立值班传令簿,做好登记、交接。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并向上级防火部门进行汇报。
2、注意天气预报及火险等级预防,火险等级三级以上要在广播或有线电视上告示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3、镇防火组织、各村巡查员要加强巡查,一旦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五、补救措施
1、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2、扑救森林火灾经费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执行。
3、森林火灾案件由林业站协助县林业执法大队及时查处。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七、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八、本预案自2O2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蔡家桥镇防火指挥部名单
蔡家桥镇防火指挥部名单
指 挥 长:金 伟
副指挥长:李晨光
成 员:彭唐华
朱水华
杨志强
茆大富
杨 光
姚文洁
刘佳佳
倪根喜
方光祥
王文铭
章意元
潘 剑
旌德县蔡家桥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