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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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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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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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牵头指导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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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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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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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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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目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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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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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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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联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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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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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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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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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行发起,自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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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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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货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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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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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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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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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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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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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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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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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行发起,自行检查(市本级由市局发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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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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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输站场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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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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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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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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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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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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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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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货运场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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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行发起,自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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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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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输站场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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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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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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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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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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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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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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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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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行发起,自行检查(市本级由市局发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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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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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人、公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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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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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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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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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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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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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车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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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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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自行发起,自行检查(市本级由市局发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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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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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车经营人、出租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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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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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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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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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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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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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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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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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行发起,自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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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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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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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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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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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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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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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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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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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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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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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行发起,自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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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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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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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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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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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和8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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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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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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