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旌德县审计局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16:20
来源:旌德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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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股室、中心:
《旌德县审计局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 年 3 月 13 日
旌德县审计局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信息质量和水平,调动各股室、中心及全体工作人员报送审计信息稿件的积极性,促进我局审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股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任务
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件。各股室、中心对信息报送任务做好统筹、均衡安排,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三、积分原则
审计信息实行积分奖励制度,年终根据各股室、中心和个人积分开展评先评优并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每撰写报送一篇审计信息,得30分。
(二)每撰写报送一篇论文或调研文章(不少于2000 字)得100分。被上级采用的另行加分,被市级采用(获奖)的150分/篇,被省级采用(获奖)的250分/篇,被国家级采用(获奖)的350分/篇。
(三)每撰写报送一篇审计案例得60分。被上级采用的另行加分,被市级采用(获奖)的120分/篇,被省级采用(获奖)的220分/篇,被国家级采用(获奖)的320分/篇。
(四)被市级信息刊物、网站采用的信息 60 分/篇。
(五)被省级信息刊物、网站采用的信息 100 分/篇。
(六)被《安徽审计信息》《审计简报》《审计要情专报》《宣城信息.工作交流》刊物采用双倍计分。
(七)被国家级刊物、网站采用的信息 300 分/篇。
(八)得分按篇数计算,一稿多用的,按其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重复累计计分。
四、奖惩及结果运用
(一)对各股室、中心审计信息报送及采用任务完成情况按月进行通报。连续2个月未完成任务的股室、中心,由局分管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连续3个月未完成任务的股室、中心,由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二)审计信息考核结果纳入对各股室、中心年度综合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中,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以及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各分管领导要加大对分管股室、中心的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和指导,分管领导撰写报送的信息可纳入分管股室进行考核。分管股室未完成全年任务,则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
(四)本局其他工作人员(非业务人员)撰写上报采用信息可参照本办法奖励措施执行。
(五)年底评选出全局审计信息先进个人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审计信息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上报至市局综合法规科邮箱,同时报送纸质信息,纸质信息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披露性信息需局主要领导签字。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本局出台的有关考核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24 年审计信息任务分配表
2024年审计信息任务分配表
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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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信息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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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专项类信息
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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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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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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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局
以上采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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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案例及建议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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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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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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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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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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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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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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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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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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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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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财经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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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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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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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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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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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审计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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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
|
1
|
6-9月
|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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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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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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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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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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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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