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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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404-0002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世友解读《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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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世友解读《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世友解读《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07 11:09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制定该条例的意义?

答: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2. 条例适用范围?

答: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重点管理区内犬只的免疫、登记、饲养、收留、经营等活动。重点管理区以外区域的养犬管理,依照法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3. 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养犬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建立养犬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捕杀狂犬;查处未经登记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行为。

4. 城管部门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职责?

 答: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犬只收留场所,捕捉流浪犬;查处养犬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占用业主共有部位、设施养犬,以及违规携犬外出等行为。

5. 投诉、举报渠道?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并可以通过12345、110电话和数字城管等渠道投诉、举报。

6. 养犬怎么登记?

答:养犬依法实行登记制度,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养犬。养犬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在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后三十日内携带免疫证明,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犬只登记。

7. 个人养犬有什么限制?

答: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文物保护、重要仓储护卫等确需饲养的除外。烈性犬、大型犬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8. 条例什么时候正式施行?

答: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县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汪世友

咨询电话:0563-860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