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 面依法治县办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 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 2023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定期开展研究。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 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 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 任务, 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学法用法、统计普 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 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二是提高思想 认识, 强化学习能力。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三 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法律法规, 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调整充实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各项工 作开展。根据有关要求,统计局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 权 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已及时在旌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4 月县统计局印发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相关文件,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要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 坚持 亮明身份,做到主体合法。在执法检查中,数据核查全过程均让 检查对象参与, 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性。执法过程通过文字等记录 方式, 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 溯管理;同时做好资料规范整理,便于查阅。 二是全面推行“双 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 优化统计监管职能,强化 统计执法监督、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 为,2023 年,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已完成结果公示。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县统计局 2023 年没有处理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情况。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 政务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监 督,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本地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责任。 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干部学法用法制 度,局领导班子带头,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 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 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 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重要文件学习,切实把思 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 上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 虚作假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三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2023 年10 月17 日, 旌德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 班上讲授《筑牢法治思想理念,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营造良好 的统计法治氛围。四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颁 布四十周年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组织开展系列统计法进社区、 统计法进企业等活动, 向企业和普查对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普法,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统计法律意识。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 常态化机制, 对我县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定期数据质量检查,做到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制度建设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 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 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在统计执法方面绝不能出现失之 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