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旌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干部例会和局党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精神,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述法”要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行政执法体制。2023年6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运行,结合“互联网+执法”工作任务,完成执法装备室、询问室、案件讨论室、档案室、换装室等五室建设,配备执法终端14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执法人员、审批领导全部安装应急执法系统,做到案件审核、审批等流程快速完成。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县委编办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权限事项,并梳理编制乡镇赋权需求清单,2023年我局共赋权乡镇事项清单16条;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审批。2023年我局行政许可68件。三是持续简化便民事项流程。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形成证明事项目录,在政务服务中心和网站公示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经梳理,行政许可5项,行政规划1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10项。
(四)遵守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健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始终把依法依规办事做为单位重大事项决定的基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策程序。一是坚持民主决策。“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重大事项充分征求意见,集体决策过程中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二是健全制度保障。在全市应急系统率先出台《旌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旌德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旌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细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对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评估梳理,到期进行清理。三是推进程序规范。规范文件办理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加法治审核工作,牵头起草1件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并报县司法局审查备案,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聘用安徽刘三毛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论证,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五)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准守执法计划。年初,县应急局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县政府批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加强职工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参加执法证考核,23年我局1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报送2起典型案例,参加市县执法案卷评审各1次,省市业务培训5次,自行组织培训2次,在旌德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知识竞赛中我局宋永薇同志获得优秀表彰,5名注册学员全部完成全市网络在线学法考法。三是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细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我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4家次,排查重大安全隐患2处,一般安全隐患706处,实施预防性行政处罚18起,罚款31.88万元。牵头成立调查组,对3起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结案2起,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共处行政罚款79.75万元,依照行刑衔接相关规定依法将1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应急处置基层基础。推动镇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按照“七有”标准加强应急管理站建设。修订完善《旌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200余个。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为基础,组建应急抢险队伍93支2290人,建立1个县级、22个镇村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在全省先试先行“一元守护险”,确保灾害性天气受威胁人员应转尽转,2023年累计转移安置群众30户57人,花费1.1万元,获得保险赔付5250元。二是完善矛盾处理渠道。加大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通过设立网站专栏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三是完善应急领域值班值守。督促各镇、各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值班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到位。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牢固树立法治创建“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 2024年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将法治建设纳入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学习第一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宣传活动,制定符合我局特色的普法目录清单,结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活动集中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增强全民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尊法守法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监管点多面广,风险管控难度高。加之机构改革后,划入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等多项职能,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安全监管力量,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二是法治宣传工作仍有差距。法律宣传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方面还不够到位,与法治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工作的相关部署以及《旌德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注重学习和实用相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持续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完善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监督管理。将法制事前指导、事中审核、事后评查结合起来,将组织培训与督促干部自学结合起来,突出事前指导与案件审核过程中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发挥法制人员执法办案指导员、监督员、质检员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改革,完善基层执法监管体制,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和行业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指导督促的作用,在依法行政前提下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新形势新需要,进一步着力充实法治人才队伍。通过专题讲座、案件研讨、实战练兵、学法考试、常态培训等形式,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地引领执法人员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案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现场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法治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