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要求,以规范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为核心,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在局月工作例会上主要领导带领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在党组专题学习会上带领各党员学习共3次。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职。亲自指导制定法制工作年度计划,细化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带头学法,带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按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年初根据省医保局下发权责清单,结合地方实际编制本单位行政权责清单、许可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报县委编办审核后,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大力精简医保经办服务证明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推进“互联网+医保”移动端服务,协调人社、税务设立医保“一站式”窗口,方便企业办理职工医保事项。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将全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纳入县、镇、村、组四级网格,以县镇村三级医保服务窗口为龙头,健全覆盖城乡的医保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完善 15 分钟医保服务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建章立制,明确重大事项审查程序。印发《旌德县医
疗保障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医疗保障重大事项内容、承办股室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涉及的相关股室单位、审查内容程序等。局监督管理股2名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上局长办公会(党组会)会议研究,不作重大行政决策。
2.聘请法律顾问,防范行政法律风险。2023年我局聘请了安徽刘三毛律师事务所王玉友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执业证号 13418201710439278),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合同(协议)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查、诉讼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提高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能力,防范法律风险。
3.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23年3月份,我局开展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部署启动工作,经向多部门及县政府网公示收集意见建议后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由局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了合法性审查,最后由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支付标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旌医保〔2023〕18 号),并向县司法局备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第4号令)开展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全部落实文字、音像记录,对涉及重大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二是配置设备,统一管理。截止2023年,县医保局监督管理股已配置配齐执法记录仪4台、录音笔2个、便携式扫描仪2台、暗访摄像头2个、执法专用笔记本电脑3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运行。三是统一文书,规范归档。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按《暂行规定》格式文本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文书规范、案件完整齐全。全年立案查处案件3起,督促整改3起。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按照一般投诉专人受理、重大投诉集中化解、重要投诉“日清日结”模式对医保投诉举报事件进行分类处理,发挥“12345”热线“哨点”作用,定期开展群众反映问题排查,保证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格落实以领导包案化解为抓手,基层调研为前提,分析信访内容,综合运用政策、教育、疏导等手段和办法,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办理各类来信来访共计59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其中3件群众举报医保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录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举报投诉管理模块。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严格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开展医保领域行政处罚。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人员信息、医保行政执法案件均在旌德县政府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有5名工作人员通过了2023年行政执法考试,截止目前共有4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1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023年县医保局所有在编人员已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设立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为县医保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科级建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实配5名工作人员,5人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参与县医保局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县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部门,法治工作力量正逐步加强,规范性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医保法规涉及对象众多,涉及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个人,特别是参保个人,有效、有针对性的宣传不够。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培训学习。采取以案促学,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学习。在法治培训中,通过学习法律,培养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提升工作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中,通过依法履职,践行法律职责,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法律权威。
(三)抓好法治宣传。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主阵地及自媒体、社会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渠道,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宣传中,重点普及医保领域法律知识,告知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