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3.《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学生休学申请表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医药费发票
四、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窗口审核、审批:书面审核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形成审核意见。
3、窗口发证:法定告知、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事由)。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旌德县政务新区江村大道圆形档案馆大楼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638602275
八、办理时间:(5月-9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