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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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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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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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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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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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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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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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态文明(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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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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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抓好剩余2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零,稳步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砂石行业治污管理和核心区小水电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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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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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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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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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于2023年度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组织召开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会、小水电拆除工作推进等会议,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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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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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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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预警和用能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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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华
刘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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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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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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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两高”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23年至今,会同环保等部门综合研究,发现“两高”项目5个,均依法否决;今年以来开展节能审查项目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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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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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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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做好砂石加工、矿山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和玻纤制造的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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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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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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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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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保管理要求,2023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对砂石行业、玻纤制造行业开展多轮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隐患问题10处,下达帮扶提示单6份,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改验收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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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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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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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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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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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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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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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我县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8.1%。积极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治理、“三整治一保障”等4个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70个。2023年1-12月份,我县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开展规模以上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专项行动,开展了旌德县8号、12号地块的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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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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