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乡村少年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8 11:45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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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乡村少年宫,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乡村少年宫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旌教【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乡村少年宫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以“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为基础,实现校内外资源的有效结合,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共享校内外优秀教育资源和成果,以此来培养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农村孩子的艺术素养,减少城乡差距,全面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自愿性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是公益性原则。学校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服务,组织道德实践活动,不开展任何赢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坚决避免成为应试教育的第二课堂。对未成年人普遍进行兴趣爱好和基本技能的培养,结合民族优秀化和地域文化形成特色。
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待省定标准下发后执行。
三是资源整合原则。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周边公共设施和社会各界力量,实现资源整合,切实服务农村未成年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孙村镇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领导小组
组 长:唐卫俊
副组长:舒怡静
辅导员:舒怡静 汪根芳 何子超 于沁颖 魏颖 覃丽辉 杨慧
(二)人员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乡村少年宫的各项工作。
2、副组长负责乡村少年宫的各项具体活动的安排、辅导及各种演出、比赛、安全教育、后勤保障,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3、辅导员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学生的辅导及总结等具体工作,协助学校组织各种比赛、演出等活动。
四、服务时间与形式
1、下午第四节课(40分钟)
2、活动形式: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实践活动、花式体育类为主; 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为主。
五、活动安排
根据学校场地、师资状况及学生的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本年度我校将活动作以下安排:
白地中心学校少年宫各班级辅导教师、活动地点及学生放学安排表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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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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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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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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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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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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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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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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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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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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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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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六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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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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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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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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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六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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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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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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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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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至六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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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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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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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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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六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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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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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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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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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六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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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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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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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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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三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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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活动要求
乡村少年宫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乡村少年宫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乡村少年宫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制定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安全; 做好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评价与考核
学校将参与乡村少年宫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乡村少年宫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对参与学生乡村少年宫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每月将对乡村少年宫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