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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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311-00087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孙村镇中心小学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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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孙村镇中心小学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旌德县孙村镇中心小学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3-11-16 10:42 来源:孙村镇中心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根据上级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学校每学期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开展孤残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在经济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今后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学校财务账目中应反映专项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三、资助范围及对象

享受校内资助的对象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四、资助形式

1、减免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2、特殊困难补助:对遭遇天灾人祸、意外伤害及家庭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

五、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或开学后两周内,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申请书及认定申请表送交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核实该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消费状况,写出书面意见(包括资助形式)并及时将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复审。

4、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在接到贫困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后,进行复审。复审必须严格、公平、公正、公开。

5、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不能通过复审的申请,予以退回。学生申请复审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拟定资助意见,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将视情节情况,给予取消资助资格处理。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

4、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