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是教学规律的体现,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要求。本制度所指的教学常规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辅导、课外活动、学业考核与评价、教研活动。教学工作是一种创造性劳动,教学的艺术性和创造性应体现在上述各个环节之中。为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新的教育教学形势和需要,特制定如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个人教学计划等。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该计划必须有具体的管理目标和切实可行的质量监控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会审定后,于开学前印发至各教研组。
2、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研组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计划由教研组制订,经全组教师讨论认可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导处审定存档。教研组长为计划制订与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3、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订,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结合新课程标准,制定本学期所任学科的教学任务,并根据学生学情拟定教学进度及教学中应注意和改进的措施。具体包括:教材分析、目标要求、教学进度、课时安排、教学措施等。
4、各类计划制订后,交学校教导处存档,学校要对计划实施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期结束时各教研组和学科教师要对照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认真反思,写出书面总结。
二、备课制度
备课是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备课方式坚持“两个结合”,即: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书面备课和教材、教师用书批注相结合并至少做到提前一天备课。
1. 备课时应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方案。
2. 备课应提前一周完成,并提交教研组长审阅,以确保备课质量和教学进度。
3. 备课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步骤、作业布置等,并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4. 备课应注重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教学方案。
三、课堂教学制度
上课是完成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
1. 教师应按照课程表安排,提前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准时上课。
2. 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要求学生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3. 教师应使用规范的教学语言,思路清晰,表达准确,注重启发式教学。
4. 教师应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积极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布置和检查作业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教师反馈教学信息、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
1. 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作业,控制作业难度和数量。
2. 作业应注重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学生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3. 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注重反馈和指导,帮助学生纠正错误和提高学习效果。
4. 教师应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五、课外辅导制度
1、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课内辅导,又要课外辅导,既要集体辅导,又要个别辅导。
2、辅导对象要有重点,主要是学有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适当布置提高性作业,向其推介课外补充读物,让其参加兴趣小组等办法,激励兴趣,发扬特长;对个别学习困难学生以及因请假或其他原因而影响了学业的学生,可采取个别辅导和小组辅导的方式有的放矢地查漏补缺。
3、辅导要讲究效益,要做到热心、耐心,避免疲劳战。如放学后不要留学生集体辅导,个别辅导时间不宜过长等。
六、课外活动
1、课外活动包括:思维训练、竞赛培训、文艺体育活动等。
2、教师要负责各活动小组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每天开展活动,辅导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做到有方案,有记载。其他活动要根据学校制定的方案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有序、积极开展。
3、活动内容健康有益,形式多样,尽量为学生提供动脑、动口、动手的机会,以扩大知识面,加强学生间交流,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教师应注重课外辅导的效果和质量,及时总结和反馈辅导效果。定期举行课外活动成果展示。
七、考试与评价制度
1. 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组织考试,并注重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可靠性。
2. 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3. 评价应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展,以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
4. 教师应及时总结和反馈评价结果,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八、教研与培训制度
1. 学校应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教研组活动每周二、四上午进行。每次活动必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确保每次活动有明确的内容,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2、建立听课学习制度。学校校长及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5节,一般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时,必须记录听课笔记并书写点评。学校制定课堂教学评价表,并且跟踪听课,针对情况进行具体的课堂教学指导。
3、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教育教学科研的实践。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完成学校指定的一些教研论文或参与教育教学叙事活动。
4、建立学习型教研组。所有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都应根据自己原有的基础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提高自身素质;学校要为教师推荐专业必读书目,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以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教研组、备课组应定期交流学习心得。
5、学校领导应积极参加各组的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研讨活动,教导处应定期组织并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