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20 15:17
来源: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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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效益,使学籍管理工作既规范化、制度化,又有章可循,易于操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意义:
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是加强宏观管理,提高教育效益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日常指导的需要,也是学校管理的需要。因此,务必引起校领导、全体教师及广大学生家长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专人、专网、专号管理“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二、新生入学
1.入学条件: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应入学。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2.入学手续:
新生一律凭户口簿、预防接种查验单到学校报名登记,由学校填写学生信息采集登记表,建立原始学籍档案。
3.操作规定;
学校统一分配省学籍号、地区学籍号,编排一年级新生学生花名册,填写新生建籍申报审批表和新生学籍注册审批表,由教体局统一验印。
三、转学
(一)、学生转学手续:
1.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2.学生转学需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经教体局审批。
3.转学申请表由转出、转入学校各存一份。
(二)、操作规定
1.学生转学手续办完善后,由家长或监护人将接收学校的《接收函》交到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再开具转出证明及学生学籍卡,然后才能办理学籍等手续。
2.学校需填写学籍变动申报审批表及转学情况登记表,由教体局审批。
四、休学
(一)、休学指学生因病(需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材料)或其他特殊原因(主管单位证明)必须休学的。
(二)、学生休学手续:
1.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并附疾病证明材料及医疗保险理赔材料。
2.经学校校长室、教导处同意,班主任、五名及以上同学证实,然后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报教体局审批。
(三)、操作规定:
1.学生病休达三个月以上方可办理休学。
2.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时尚不能复学者经批准可再申请延长休学时间。
五、复学
(一)、复学对象指:
1.休学一年已恢复健康者。
2.学习中途流生经动员回校继续就读的。
(二)、复学生手续:
1.因病休学的休学生要求复学的,一般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由学校填写学生复学申报审批表,经教体局审批,方可复学。
(三)、操作规定:
1.休学期限达一年者,学校应注意督促其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2.流生不复学者,家长或监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学校可上报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六、随班就读
1.条件: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以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为准)
2.操作规定:任何人无权拒绝接受残疾儿童学习和残疾儿童随班随读。
七、退学
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美劳多个方面进行考察,并颁发给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