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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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403-00039 组配分类: 教师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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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5 10:48 来源:旌德县庙首中心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推进我校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校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教师)。

三、考核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4、优劳优酬,合理拉开差距。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2、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方法

根据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试行分类考核。绩效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分学期进行。

1、教师绩效考核。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旌德县庙首中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指标要点进行评分。

2、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和教职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庙首中学教辅、后勤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评分。

六、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学校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县教育局申诉。

七、考核结果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考核计量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扣除相应计量绩效工资。

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奖励性津贴包括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教研教学成果奖、课时津贴和其他津贴等项目

1、班主任津贴

根据《庙首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多少发放.

2、考勤津贴

考勤津贴主要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情况。学校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病、事假等假期按《旌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执行。考勤依据为《庙首中学教职工考勤实施办法》,每天10元,少签一次扣5元(包括每天签到、签离、会议签到)

3、教研教学成果奖励

根据《庙首中学教研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4、教学常规考核奖励

5、早自习、午睡值班津贴

6、后勤工作补助

7、课时补助

8、替课补助

9、其他工作津贴:跨课头津贴、期末监考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