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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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311-00070 组配分类: 教师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兴隆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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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兴隆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兴隆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6 10:15 来源:兴隆镇中心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旌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暂行规定》(旌人发[2009]6号)、旌人[2010]11号《旌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打破平均主义,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学校工作,逐步建立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真正体现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劳优酬,合理拉开差距。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

三、实施对象

本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人员。

四、工作程序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兼顾原有政策,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制定考核及分配方案。

2、分配方案经过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3、报县教育局批准。

4、将分配方案在校内张榜公布。

五、分配方案

1、考勤奖:人均基数每学期每人500元,其中的100元作为考勤奖,具体按照《兴隆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产假、婚假等法定假依法享受。另一学期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发满勤奖100元。

2、教学成果类:按《兴隆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奖励制度》执行。

3、班主任津贴:(合计600元每班标准)先按每班每学期500元计算,其中总额的80%平均分配。20%部分按学生数实行分配。再每班每学期拿100元作为考核奖,由德育处组织量化考核分配。

4、超课时津贴

岗位工作核定:

①学科(课时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为1.2,科学1.1,其他学科均为1。3-6年级语文每周加1课时。

②部门工作量(每周):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德育主任均为8课时,副主任6课时,财务经办员6课时,少先队4课时,语数教研组长2课时,片级教研组长1课时,工会主席2课时,体育工作及体育器材管理3课时,后勤服务(含送水4、花圃修理1、会议室卫生1和民师补助1等)7课时,图书管理3课时,班班通及微机室管理2课时,仪器室实验管理2课时,安全卫生工作4课时。

③、临时工作量:艺术节、运动会等临时性工作,根据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津贴。

④、因公代课和临时性代课按具体记录计算

每学期教导处按每人的代课情况和承担的工作量,计算出超课时数,超课时按3元每节计算。

5、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优秀人员每人奖励100元,良好人员每人奖励50元。

6、综合绩效津贴:

将除去前五项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进行分配(剩余总额除以总人数得个人绩效津贴)。

幼儿园教师的绩效工资根据幼儿园实际自主制定相关分配方案执行(按平均数划拨)。责任督学、专职保安、教体局借调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